买猪路上死掉10%,责任该由谁承担?法官诉前巧妙化解矛盾

2022年5月期间,张某向韩某购买生猪60头,经双方结算货款总计131250元。张某支付货款10万元,剩余31250元向韩某出具了欠条一张,约定10日内付清。后在运输过程中,有6头猪死亡。张某认为韩某出售的猪质量存在瑕疵,拒绝履行剩余货款,遂韩某带着诉状来到法庭,要求法庭判令张某支付剩余货款。
承办法官初步查看了韩某带来的诉状材料后,在与双方当事人联系,详细了解情况后,承办法官尝试对该起案件做诉前调解。在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的电话沟通中,张某认定韩某出售的猪存在瑕疵,韩某认为自己的猪没有问题并要求张某全额支付剩余款项,双方僵持不下,承办法官在多次释法明理但双方仍不肯让步。

 

就在案件准备进入诉讼阶段时,承办法官再次找到韩某,在承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劝导下,韩某同意其在金额上作出让步的调解方案。张某看到韩某愿意作出让步,也表示愿意与其进行和解,遂最终张某一次性支付韩某27000元,双方纠纷一次性了结。

买卖交易的前提就是诚信,当发生争议时,更多的是彼此能够互谅互让,相较于传统的诉讼和审判,诉前调解更高效,便捷。近年来赵镇法庭将调解贯穿诉前、诉中、诉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持续开展“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精准、低成本、多样化的司法服务。
来源:礼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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