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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河南省畜牧版)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河南省畜牧版)

一、安阳市安阳县D410000201806090066反映情况:安阳市安阳县永和镇后刺头村村西申树斌养猪场,紧邻居民住宅,占用农田,没有任何手续,粪便废水直排,臭气熏天蚊蝇滋生,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要求政府关停养猪场并恢复耕地。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申树斌养猪场位于安阳县永和镇后刺头村西头,以繁育出售仔猪为主,生猪存栏130头左右,距离最近住宅约20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该养猪户不符合规模养殖场标准,属于豁免管理项目,且不在禁养区划定范围和养殖备案范围内。根据土地规划该养猪场占地性质属于一般耕地,符合土地使用性质,但需向土地部门办理备案手续。该养殖场建成以来,未办理土地备案手续情况属实。关于该养猪场粪便废水直排,臭气熏天蚊蝇滋生,影响居民正常生活问题不属实,该养猪场外建有52立方米的封闭式化粪池,圈舍外建有导水沟,废水全部排入封闭式化粪池。申树斌猪场粪便全部提供给本村村民用于沼气生产,圈舍周围没有粪便堆积和污水直排,场区卫生整洁。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责令永和镇政府对申树斌养猪场限期搬迁,并于6月25日前搬迁到位。二是举一反三,加强监管。立即对全县范围内养殖场户开展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行动,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要求所有养殖户定期打扫卫生,消除异味,妥善处理粪便和污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相关环保措施。

问责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永和镇镇长武孟琪进行约谈;对永和镇正科级干部贾安鹏进行诫勉谈话;给予后刺头村党支部书记申金红党内警告处分;对网格员张大平予以辞退。

 

二、驻马店市上蔡县D410000201806080058反映情况:驻马店市上蔡县大路李乡新庄农场内有两家养猪场,养殖粪便直排,污染地下水。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反映的“上蔡县大路李乡新庄农场内两家养猪场”分别为上蔡县宏伟种猪有限公司和上蔡县富润成养殖有限公司。两家养殖场均位于大路李乡S331省道南侧,都属于规模化以上养殖场。上蔡县宏伟种猪有限公司扩建年存栏12000头生猪养殖项目于2011年12月30日通过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于2014年1月22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上蔡县富润成养殖有限公司年出栏生猪3100头,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申请表备案。

1.关于反映“驻马店市上蔡县大路李乡新庄农场内有两家养猪场,养殖粪便直排”问题。经现场调查,两家养殖企业都采用干清粪模式,残留粪尿冲洗废水先进入沉淀池进行沉淀氧化,后进入沼气池进行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液再进入沼液储存池存放,存放后的沼液用于农田施肥。现场检查发现,两家养殖场的废水全部进入沉淀池,未向厂界外排放,也未发现向厂界外排放粪水的痕迹。

2.关于反映“污染地下水”问题。两家养殖企业厂区内各建有自备井一眼。2018年6月13日,上蔡县卫生防疫部门对两家养殖场自备井水质取样化验,检测报告显示,各项检测指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附检测报告)。反映内容所称“驻马店市上蔡县大路李乡新庄农场内有两家养猪场,养殖粪便直排,污染地下水”与实际情况不符,反映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上蔡县将对全县畜禽养殖企业进一步加强监管,对现有畜禽养殖场按照有关规定控制养殖规模、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加大粪污综合资源化利用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不受侵扰,努力实现畜禽养殖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问责情况:无。

 

三、驻马店市遂平县X410000201806080042反映情况:驻马店市遂平县西部部分乡镇如花庄、张台、文城等养猪普遍,农民在家养猪,污染严重,影响其他村民正常生活。建议猪场应选在离居民或集镇1公里以上、地势高、开阔平坦的地方,且猪舍以南北向为好,有利于自然通风。应先搞好设计规划,包括生产区、生产辅助区。希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能够督促当地政府尽快整治这种混乱局面,还村民一个安全卫生的基本生活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遂平县花庄镇位于县城西18公里,耕地面积5.6万亩,人口2.8万人。遂平县张台乡现为凤鸣谷风景区管委会,位于县城西南35公里,耕地8685亩,人口6755人。遂平县文城乡位于县西南部,距县城22公里,耕地6.4万亩,人口3.6万人。

1、关于反映“遂平县西部部分乡镇如花庄、张台、文城等养猪普遍,农民在家养猪,污染严重,影响其他村民正常生活”问题。经排查,花庄镇共有规模以上养猪场21个,养猪专业户33户;凤鸣谷风景区管委会(张台乡)共有规模以上养猪场2个,养猪专业户9户;文城乡共有规模以上养猪场8个,养猪专业户212户。遂平县自2017年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整治以来,规模以上养殖场均建有沉淀池、晾粪场和粪便干湿分离设备,规模化养殖场不存在直排、乱排污现象。养殖户主要以家庭养殖居多,规模化程度不高,存在单户养殖量小、养殖分散等特点。大多数家庭散养户对养殖污染治理重视不够,存在排污设施建设标准不高、档次低等情况,距离周边群众很近,加之夏季来临气温升高,养殖粪便清理不及时造成污染。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关于反映“建议猪场应选在离居民或集镇1公里以上、地势高、开阔平坦的地方,且猪舍以南北向为好,有利于自然通风。应先搞好设计规划,包括生产区、生产辅助区。希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能够督促当地政府尽快整治这种混乱局面,还村民一个安全卫生的基本生活环境”问题。建议提得很好,完全接受。目前遂平县正在制定“畜禽养殖三退三进实施方案”,计划通过政府引导,财政奖补资金扶持养殖户与养殖规模小区、养殖协会相结合,以养殖户退出散养、退出庭院、退出村庄,进入规模场、进入合作社为目标,积极发展绿色生态畜牧业,实现养殖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新格局,不断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规模化养殖场,三个乡镇31个规模化养殖场已按照标准要求全部落实整改到位。畜牧部门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与服务工作;环保部门加强对规模化养殖场日常监管工作,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二是针对养殖户,根据排查结果共有9家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存在污染环境行为,乡镇政府已责令9家养殖户在2018年6月30日前将周边污染物清理,建设标准化养殖粪便处理设施。逾期整改不到位者,在追究违法行为的同时对其进行清养。三是遂平县花庄镇、凤鸣谷管委会(张台)、文成乡政府已经购买除臭剂,6月15日前发放到每个养殖户,消除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产生的难闻气味,改善周边环境。

问责情况:无。

 

四、许昌市长葛市D410000201806080008反映情况:许昌市长葛市和尚桥镇张营村北,养猪场粪便废水直排,臭气熏天。反映后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长葛市政府实地走访调查,长葛市和尚桥镇张营村北没有养猪场,在和尚桥镇新张营村北500米处有一家规模养猪场和两家养殖户,分别是长葛市洪军养殖场和李某某养殖户、叶某某养殖户。长葛市洪军养殖场于2009年12月建成投用,2016年10月经现状评估整改后,通过环保备案,目前实际存栏生猪150余头;李某某养殖户现有生猪80余头,叶某某养殖户现有生猪60余头,两户均不属于规模养殖。经长葛市政府核实,该区域不属于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洪军养殖场饲养过程中产生的尿液和圈舍冲洗废水配套建有三级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该猪场负责人自有的果园及农田灌溉,不外排;李某某养殖户废水经三级沉淀后用于农田灌溉;叶某某养殖户废水采用清粪车定期外运,用于林木及农田灌溉。3家养殖场(户)场区四周及附近沟渠无养殖废水排放现象。现场调查发现群众反映的养猪场有臭味属实,但养猪场粪便废水直排不属实。经查询2016年以来市县两级环保部门信访记录,没有关于和尚桥镇张营村养殖场(户)问题信访投诉。群众反映的问题未解决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现场要求3家养殖场(户)加强运营过程的卫生管理,及时采取消杀、除臭等措施,消除养殖恶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目前,3家养殖场(户)已按要求对场区及猪舍、堆粪场等进行清扫,气味明显减轻。将督促长葛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对畜禽养殖行业规范监管,严格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环境问题,坚决依法严厉查处。

问责情况:无。

 

五、驻马店遂平县D410000201806030056反映情况:驻马店市遂平县沈寨镇所有村的养猪场、养鸡场乱排污,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遂平县沈寨镇位于遂平县西北部,是传统的农业大镇、养殖大镇。经排查,该镇共有规模以上养殖场41个,专业养殖户245户。养殖情况主要以家庭养殖为主,规模化程度不高,存在养殖量大、养殖分散、养殖种类多等特点。通过2017年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整治,该镇规模以上养殖场均建有沉淀池、凉粪场和粪便干湿分离设备,不存在直排、乱排污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遂平县沈寨镇人民政府加强对散养户的规范管理,遂平县环境保护局加大对规模化养殖场的监管力度,杜绝污染发生。

问责情况:无。

 

六、平顶山市鲁山县D410000201806070057反映情况:平顶山市鲁山县辛集乡漫流村养鸡的很多,鸡粪到处堆放,废水外排,蚊蝇滋生气味难闻,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鲁山县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反映的“平顶山市鲁山县辛集乡漫流村养鸡的很多,鸡粪到处堆放,废水外排,蚊蝇滋生气味难闻,影响居民正常生活”问题属实。举报反映的养鸡场主要集中在鲁山县辛集乡漫流村九组,该村民组共有养殖户10家,12个养殖场(点),均为家庭式养殖。其中,蛋鸡养殖户5家,存栏在2000到8000羽之间;生猪养殖户3家,存栏在50至150头之间;山羊放养户2家,养殖数量在50只左右。按照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鲁山县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分方案》(鲁政办〔2016〕9号)规定,有4个养殖点在限养区范围,但未达到《河南省关于调整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的通知》(豫牧〔2017〕18号)规定的规模化存栏标准。6个养殖点在禁养区之内,依法应予搬迁或关闭。调查发现,12个养殖场(点)有6个建设了粪污收集池进行粪污收集沉淀,但没有建设晾晒棚,粪污经沉淀后,定期运往村子周边田地堆放;其余没有修建粪污收集池的养殖户,产生的粪污经简易收集后装车运往田地综合利用;养殖场(点)废水不外排,但因未建设粪污晾晒棚导致下雨时存在粪污流失,同时,在粪污运输过程中存在不同程度的遗撒滴漏。所有养殖户均没有及时喷洒除臭、灭蚊药剂,造成蚊蝇滋生。部分养殖户清理的粪污堆放在村子周边没有及时还田,散发的气味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短期措施

1.要求养殖户在养殖饲料中适量使用环丙氨嗪预混剂,减少苍蝇滋生,及时喷洒除臭、灭蝇药剂;2.要求位于限养区的养殖户对产生的畜禽粪便做到收集处理、及时清运,杜绝出现粪污长期堆放或洒落现象(完成时限:2018年6月15日前);3.按照制定的搬迁方案,对禁养区内养殖户(点)于2018年9月20日前搬迁或关闭。在未完成搬迁或关闭前,对粪污堆放和收集池进行整改,建设遮雨棚防止雨天粪污流失;辛集乡政府、县畜牧局负责对以上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指导,要求各养殖户严格落实,逐项整改。

(二)长期措施

1.辛集乡政府要严格按照《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鲁山县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2016〕25号)的规定,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属地、网格监督管理责任,明确专门机构、专职人员,督促养殖户落实污染防治工作主体责任,建设和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加强畜禽养殖业日常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2.辛集乡政府、县畜牧局依照有关规定,合理规划养殖场所。3.县畜牧局要确定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指导养殖户完善畜禽粪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实现粪污水综合利用,加强养殖业的环境管理,做好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工作。4.县环保局负责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对养殖业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确保存在问题按照时限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问责情况:根据联合调查组调查情况,县畜牧局、辛集乡党委政府分别对负有监管责任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县畜牧局畜牧股副股长刘捞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写出深刻检查,通报全局,对该局畜牧股给予全局通报批评;对辛集乡农业中心副主任闫爱枝、环保所所长白涛涛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漫流村原党支部书记梁向阳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七、安阳市林州市D410000201806080031反映情况:安阳市林州市临淇镇胡山坡村北侧有两家养猪场晒猪粪,气味难闻。向村委会、乡政府、林州市环保局部门反映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实,反映问题属实。林州市临淇镇胡山坡村北有4家养猪场,生猪存栏400余头。随着村庄建设的不断扩展,养猪场已紧邻村民居住区,养殖粪便造成周边气味难闻,影响村民生产生活。

处理及整改情况:由于该散养户离村庄较近,林州市政府按照《林州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文件要求,决定对4家养猪场进行彻底取缔关闭。截至6月10日下午,400余头生猪全部出售完毕,猪舍及养殖设施全部拆除到位。

问责情况:1.对临淇镇镇长杨鹏飞、主管环保副镇长张东亮进行约谈。2.给予临淇镇胡山坡村党支部书记刘秀林党内警告处分。

 

八、南阳市卧龙区D410000201806070093(*)反映情况:南阳市卧龙区潦河镇大陈营村东,有一家牧原养猪场排放大量粪便到养猪场西边的沐垢河里,污染河水。投诉人之前向南阳市反映过至今没有处理结果。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举报人反映的是南阳市卧龙牧原第三分场。该场位于陆营镇下范营村,2013年建成投产,总投资13494万元,占地863亩地,项目建设保育舍、育肥舍等猪舍336座,年出栏生猪约30万头。2011年8月3日取得环评批复,2015年9月23日取得验收批复。该公司采用自育自繁自养大规模一体化的经营模式,形成了饲料加工、生猪育种、种猪扩繁、商品猪饲养、屠宰加工、无害化处理、有机肥生产、生态农业为一体的循环农业产业链。该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采用重力干清粪工艺:在猪粪的处理方面,采用分场暂存、集中收集、发酵处理、专用加工的模式,生产各类专业有机肥;在猪尿处理方面,采用分级收集、厌氧发酵、沼气利用、沼液暂存、管网输送、施肥还田的模式,采用一二级固液分离机进行干湿分离,通过厌氧发酵达到灭菌除臭、保氮保有机质的作用。在非施肥季节,沼液储存于沼液储存池;在施肥季节,通过公司铺设的管网,依据季节采取恰当的施肥方式合理施肥。利用支农管网辐射11195亩地用于液体施肥,定期对施肥地土壤和地下水进行监测。6月8日、6月9日,卧龙区环保局、区畜牧局会同潦河镇、陆营镇对卧龙牧原第三分场场区周边液体施肥地西侧的沐垢河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未发现诉求人反映的该场的大量粪便排放到养猪场西侧的沐垢河里。同时结合区环保局2018年1月以来的检查情况看,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卧龙区将加大对该场的监管力度,并结合网格化监管工作,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该项目的污染物及污染防治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该项目运行过程中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问责情况:无。

九、鹿邑县D410000201806070122反映情况:鹿邑县赵村乡赵东行政村小宋庄,1.北头有一家养殖户,养殖粪便污水排放到北边的小河沟内。2.村庄南农田有一个养猪场,刮南风时臭气难闻。诉求人问这样养殖是否合理?

(一)关于“北头有一家养殖户,养殖粪便污水排放到北边的小河沟内”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小宋庄北头家庭养殖户户主罗永德是小宋庄村村民,也是贫困边缘户。为增加家庭收入,自去年以来,养有4头肉牛、2头小牛犊,该户房屋南侧为生产沟,沟内无水。该案件属2018年3月信访件,当时赵村乡政府和县环保局联合对其污水排放口进行封堵,并责成该养殖户进行整改,但由于整改不彻底,致使沟内陈旧性粪便、杂草和垃圾未彻底清运。

处理及整改情况:6月9日,赵村乡政府已经对沟渠内的陈旧性粪便、杂草和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并帮助农户建设了一个与饲养牛量相当的储粪池。

问责情况:无。

(二)关于“村庄南农田有一个养猪场,刮南风时臭气难闻。诉求人问这样养殖是否合理?”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举报属实。诉求人举报对象位于前张行政村薛楼自然村北,在小宋庄东南侧约300米处,该养殖场是鹿邑县园林牧业家庭农场,属于规模化养殖场,常年存栏生猪400头以上,法人代表刘玉梅。2018年6月5日,鹿邑县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在日常排查中发现,鹿邑县园林牧业家庭农场存在污染治理设施使用不规范、不到位,储粪池未覆盖问题,立即向该养殖场下发了整改告知书;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后,6月9日,经现场检查虽无污水外排、粪便乱堆现象,但仍存在干湿分离机不能正常使用,储粪池未覆盖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县畜牧局要求鹿邑县园林牧业家庭农场务必彻底整改到位。6月12日,通过现场检查,该养殖场存在的干湿分离机不能正常使用,储粪池未覆盖问题已经按照要求整改到位。对于诉求人询问“这样养殖是否合理”,根据县畜牧局的现场调查和鹿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鹿邑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调整方案的通知》(鹿政文〔2016〕107号),该家庭农场不在禁养区限养区范围内。

问责情况:无。

十、济源市D410000201806040094反映情况:群众反映济源市轵城镇留养村结义路南边有个臭水沟,离居民区200米有一家养猪场将污水排入臭水沟里,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6月7日,济源市组织农牧、环保等部门进行了现场检查,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对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市环保局已对西留养养殖小区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封堵排污口,对臭水沟进行彻底清理。同时责成其补办环评手续,完善蓄粪池建设,强化运行管理,防止粪污水外排。

处理及整改情况:6月8日,养殖户已对排污口进行封堵,对蓄粪池内的粪污进行农灌利用;轵城镇组织对臭水沟进行了彻底清理。西留养村牵头组织养殖户进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粪污水综合利用宣传,提升其环保意识。

问责情况:无。

十一、济源市D410000201806050121反映情况:群众反映济源市南冢村,一家奶牛场,粪便污水排入农田,导致农作物死亡。牛粪晾晒在村边空地,刮风时粉尘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该奶牛场系济源市赛科星牧业有限公司,今年5月28日,市环保局接群众举报,称该公司将粪水随意排放,将小麦烧毁。经现场调查,该公司东200米李某承保的约1亩麦田内因养殖粪水流入,小麦干枯死亡。具体原因是种粮户郭某承包该公司东侧西蒋村700亩土地耕种,春灌时与公司协商,无偿使用干湿分离后的废水配水灌溉,因灌溉渠漏水、耕地处于洼地,废水淤积造成李某种植的小麦死亡,经郭某和李某协商,已达成赔偿协议并赔付到位。6月7日,济源市组织农牧、环保等部门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东侧农田堆存有多处干粪,郭某利用换季时节正在还田施肥,旋耕时产生扬尘,造成污染。6月8日,济源市环保局已对郭某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成其立即改正。

处理及整改情况:郭某对灌溉渠进行修补;建立农灌配水巡查制度,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对堆存牛粪采取喷淋洒水措施,尽快组织农田施肥,彻底解决扬尘污染问题。

问责情况:无。

十二、安阳市安阳县D410000201806060055反映情况:安阳市安阳县南瓦店乡,诉求人的养鹅场、野兔场被强制关停让其拆迁,投诉人现在要求政府给予赔偿。

调查核实情况:信访人庞显申因私自在禁养区茶店河河堤上进行畜禽养殖,畜禽粪便直排入河,造成河流污染,影响河流水质断面质量。瓦店乡政府多次催促庞显申将其散养的野兔和种鹅限期搬离禁养区,并未对其进行过强制行为,庞显申反映的被强制搬迁问题不属实。根据安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县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县办[2017]92号)文件规定的以奖代补标准,庞显申的养殖场不属于以奖代补的范围。经现场核实,未对其采取过强制措施,信访人庞显申的养殖场不在赔偿范围。举报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与信访人庞显申再次进行沟通协商解决或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问责情况:无。

十三、安阳市林州市D410000201806070024反映情况:安阳市林州市黄华镇北观西村北马家庄自然村,村后有几家养鸡场苍蝇太多,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举报问题属实。黄华镇北观西村北马家庄自然村有1家散养户,为陈松林养鸡场,建于2012年,出栏3万羽肉鸡。经现场核实,由于离村庄较近,存在气味难闻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林州市政府按照《林州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文件要求,决定对该养鸡场进行彻底取缔关闭,6月10日养殖的肉鸡已清理完毕。

问责情况:1.对黄华镇镇长李良、农牧局副局长赵兴林进行约谈。2.对黄华镇主管环保副职曹庆祥予以诫勉谈话。3.对农牧局畜牧经济科科长付保敏行政警告。4.对黄华镇北观西村党支部书记李文玉予以党内警告。5.黄华镇对网格员原付生予以辞退。

 

十四、驻马店市驿城区D410000201806050131反映情况:驻马店市驿城区板桥镇百秩店村养牛户把牛粪堆在路上,废水直接外排,流到学校门口。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人员赴驿城区板桥镇百秩店村现场核实,案件涉及养牛户共有两家,户主分别是高峰、张中,其中张中家有一间牛舍,约70平方米,养5头牛(4头成年牛);高峰家有一间牛舍,约90平方米,养4头牛(2头成年牛)。两家养殖户牛粪存放在通往百秩店回民小学路边,下雨天牛粪随雨水流到道路上,离百秩店小学有50米远,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驿城区畜牧局、板桥镇政府和百秩店村委对两家养殖户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目前,两家养殖户主按照要求进行清养搬迁,已将牛转移到适合养殖的养殖区域内进行养殖,并对周围粪污予以清理完毕,彻底消除了对学校周围的环境影响。

问责情况:无。

 

十五、邓州市X410000201806070034反映情况:邓州市十林镇安乡村,村内办有养鸡场,臭气熏天,蚊蝇肆虐,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希望依法处理。

调查核实情况:该养殖户位于邓州市十林镇安乡村安乡21号,业主是武花荣,存栏蛋鸡约800只,由于粪污储存池较小,鸡粪露天堆放在农田里,气味难闻,影响居民生活,群众反映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该养殖户养殖粪污乱堆乱放,影响居民生活的环境问题。市环保局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养殖户清理露天堆放的鸡粪,消除污染危害。6月8日市攻坚办组织畜牧、环保、十林镇政府、安乡村委会等相关单位对该养殖户进行现场督促整改,对该养殖户露天堆放的鸡粪进行强制清理,并要求该养殖户对剩余存栏的蛋鸡进行转场或转卖。6月11日,该养殖户已对剩余的蛋鸡全部转卖,露天堆放的鸡粪已全部清理完毕。

问责情况:无。

 

十六、漯河市郾城区D410000201806070046反映情况:漯河市郾城区新店镇长河李村,村委会东边100米处,有一家村支书的养猪场气味难闻苍蝇乱飞。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6月7日,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举报交办单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监管责任权限划分,第一时间向郾城区委、区政府下发督办通知(漯环督整办〔2018〕12号),郾城区立即成立由区环保局、畜牧局、新店镇政府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迅速进驻新店镇长河李村开展调查,经现场核查:该养殖场位于郾城区新店镇长河李村7组,负责人:王广辉。群众反映的村支部书记养殖场应为王广辉家庭养殖户,并不是长河李村支部书记李平红的养殖场。所以,信访举报件中反映长河李村支部书记养殖场情况不实。经查,该养殖户于2016年9月开始建设,养殖场面积约80平方米,同年10月投入使用。调查时,养殖生猪58头,属于家庭式养殖,未办理任何手续。经现场调查,该养殖户距离周边居民较近,虽然日常产生的粪便经过三级沉淀池处理之后用于自家农田和邻里菜园施肥,但是随着气温逐渐升高,猪舍气味难闻苍蝇乱飞,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处理及整改情况:依据调查核实情况,郾城区环保局于6月8日上午依法对王广辉养殖户下达《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郾环罚责改〔2018〕第316号),要求该养殖户立即按照“两断三清”要求,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截至2018年6月11日,王广辉养殖户已将生猪清空处理,养殖用水用电已切断,养殖设施已全部拆除,沉淀池内的污染物已清理完毕,并用黄土填埋。

问责情况:无。

 

十七、漯河市源汇区D410000201806060076反映情况:漯河市源汇区空冢郭镇半坡朱村村里杨柳絮乱飞,当地的村民直接把死鸡、死鸭扔到村里的河沟里,污染河水,投诉人希望村干部找个空旷的地方掩埋这些死鸡死鸭,不要扔在河沟里。另外有些村民素质差将粪便直接倒入干枯的井里。

调查核实情况:6月7日,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6批D410000201806060076号信访举报交办单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监管责任权限划分,第一时间向源汇区委、区政府下发督办通知(漯环督整办〔2018〕11号),源汇区政府迅速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此举报件部分属实。属实部分:该村村内及周边栽种大量杨树、柳树等树种,春季杨柳树发芽期间,极易产生飞絮,给群众带来不便。不属实部分:2018年6月8日,根据举报内容,源汇区政府组织人员对半坡朱村村域进行了全面排查,半坡朱村共有坑塘10个,分别为村东三组2个、村南五组1个、六组1个、村西南四组5个、村北一组1个,经实地调查与走访,均未发现“直接把死鸡、死鸭扔到村里的河沟里”的问题;机井共23眼,分别为村东南4眼、村西南2眼、村东北6眼、村北7眼、村东北4眼,经实地调查与走访,也未发现“将粪便直排倒入干枯的井里”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农村存在大量杨柳树、杨柳絮乱飞的问题,源汇区各乡镇近年来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治理,连年组织各村村民自行处理相关树木,更替树种。但由于树木权归属个人所有,部分树木所有人行动迟缓,造成各乡镇、各村庄全面替换树种工作进度不齐。经近年来树木逐步更替,杨柳飞絮相比往年已有明显改善。下一步,源汇区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做好杨柳絮防治工作。针对排查中发现的半坡朱村坑塘存在垃圾、水体漂浮物,环境卫生较差等现象,源汇区已责成空冢郭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机械迅速开展环境清洁行动,对坑塘边坡、水体进行全面彻底清理,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问责情况:无。

 

十八、汝州市D410000201806050063反映情况:肖庄村有一家养猪场距离居民区500米不到,养猪场粪便污水直排,导致地下水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关于肖庄村有一家养猪场距离居民区500米不到,养猪场粪便污水直排,导致地下水污染的调查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该养猪场实际是一个农村养殖户,圈舍面积300平方米,存栏生猪20余头,未达到规模养殖场标准。户主陈松朝,肖庄12组人,养猪场位于肖庄槐树尹自然村东北角,距离煤山街道肖庄居委会槐树尹自然村最近民宅约20米。圈舍后面是一个果园,粪便排入果园,用作肥料。经对该场内及附近居民地下水质进行检测,水质不超标。

处理及整改情况:6月7日,组织市畜牧局、煤山街道办事处对该养殖户所养的20余头生猪转移到适养区。6月8日,对圈舍及养殖设施进行了拆除。责成汝州市畜牧局对禁养、限养区及离居民较近的养殖场开展全面排查,加大对养殖企业污染的整治力度;煤山街道办事处负责处理好周边群众关系,做好环境信访维稳工作。

问责情况:对汝州市煤山街道农业办主任宗艳兵行政警告处分;对汝州市煤山街道肖庄社区党支部书记王卫锋通报批评;对汝州市煤山街道肖庄社区居委会主任刘国桥、煤山街道肖庄社区居委会委员陈跃武党内警告处分。

 

十九、平顶山市叶县D410000201806070001反映情况:平顶山叶县叶邑镇孟庄村合庄组西南方向,新建了一家养牛场占地280亩,投诉人认为其选址不合格,没有环评手续,距住宅区较近。

调查核实情况:经叶县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反映的“平顶山叶县叶邑镇孟庄村合庄组西南方向,新建了一家养牛场占地280亩,投诉人认为其选址不合格,没有环评手续,距住宅区较近”问题,不属实。经调查,在叶邑镇孟庄村合庄组西南方向,目前并未建设养牛场。根据叶县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工作的安排,叶邑镇已与河南国润牧业公司初步达成意向,拟在叶邑镇孟庄村合庄组西南方向土地上建设一座万头肉牛养殖扶贫基地,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该宗土地性质为设施农用地,按照2014年9月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要求,设施农用地可用于畜牧养殖业、种植业建设,目前该宗土地已完成流转250余亩,于5月进行了土地平整。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发改、土地、畜牧、环保等相关审批工作,尚未开工建设。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问责情况:无。

 

二十、驻马店平舆县X410000201806060010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平舆县东皇庙街道办事处张庙村委崔堂村,有人非法建设养猪场,没有任何环保处理设施,污染物直接排放到水塘中,严重污染水塘水质,影响村民饮水安全,每到夏季臭气熏天,村民苦不堪言。望催问为盼。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人员赴实地调查,群众举报所称的“养猪场”位于平舆县东皇街道张庙村委崔塘村,养殖户主为崔立峰,现存栏17头猪(母猪4头、育肥猪13头)。1.关于群众反映“河南省驻马店市平舆县东皇庙街道办事处张庙村委崔堂村,有人非法建设养猪场”问题,经调查,该养殖户在崔塘村内自家宅基地建设一栋200平方米猪舍,不属于规模化养殖,属于农村散养户。群众反映“非法建设养殖场”问题不属实。2.关于反映“没有任何环保处理设施,污染物直接排放到水塘中”问题。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现场调查发现,该养殖户没有污染防治设施,养殖粪便人工清运用于还田,养殖废水经下水道排放至北侧的40多平方米的坑塘中。3.关于反映“严重污染水塘水质,影响村民饮水安全,每到夏季臭气熏天”问题。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现场调查发现,该养殖户北侧小坑塘水质混浊发黑,养殖户附近20米内有异味。经平舆县环境监测站监测,该养殖户周围居民地下水6项主要指标均不超标。

处理及整改情况:1.要求平舆县东皇街道办事处责令养殖户2日内对猪舍内生猪进行清养,并将养殖设施清理完毕。目前,该养殖户已将生猪出售,养殖设施已清理到位。2.责成平舆县东皇街道办事处立即清理养猪场北侧水塘中的养殖废水及粪便,现已清理完毕。3.平舆县将举一反三,对全县范围内农村小型养殖户存在的养殖污染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问责情况:无。

 

二十一、驻马店平舆县D410000201806070133反映情况:平舆县东皇庙街道办事处张庙村委崔堂村,第四村民小组有一家养猪场没有环保手续,粪便污水直排水塘。跟平舆县环保局反映,平舆县环保局说找乡政府,乡政府又说不归他们管辖,存在互相推诿情况。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反映的“养猪场”位于平舆县东皇街道张庙村委崔塘村第四村民小组,养殖户主为崔小敏,现存栏45头猪(母猪5头、育肥猪40头)。1.关于反映“有一家养猪场没有环保手续”问题。2018年6月9日上午调查组进行了现场调查,养殖户崔小敏在崔塘村内自家宅基地建设一栋150平方米猪舍,属于农村散养户,不属于规模化养殖。反映问题不属实。2.关于反映“粪便污水直排水塘”问题。经现场调查,该养殖户养殖粪便人工清运用于还田,养殖废水经下水道排放至西侧的10多平方米的坑塘中。反映问题属实。3.关于反映“跟平舆县环保局反映,平舆县环保局说找乡政府,乡政府又说不归他们管辖,存在互相推诿情况”问题。经调查,2018年以来平舆县环保局12369环保投诉来电来访记录未查阅到信访人反映问题的记录,东皇街道办事处也未查阅到信访人反映问题的记录。反映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1.由于该养殖户在发展庭院经济时产生了环境问题,又不愿意在污染治理上投入,平舆县政府已要求平舆县东皇街道办事处责令该养殖户立即对猪舍内生猪进行清养,对养殖设施进行清理。目前,该养殖户已将生猪出售,养殖设施已清理到位。2.责成平舆县东皇街道办事处立即清理养猪场西侧水塘中的养殖废水及粪便,目前已清理完毕。3.平舆县将举一反三,要求各乡镇政府对其辖区范围内农村小型养殖户存在的养殖污染问题开展集中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问责情况:无。

 

二十二、焦作市孟州市D410000201806040111反映情况:焦作市孟州市谷旦镇禹寺村西头,养猪场粪便直排村里面大水坑里。为了迎接检查,地方政府用钩机挖土将粪坑盖住。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件中反映的实为孟州市兆丰养殖专业合作社,位于孟州市谷旦镇禹寺村,与D410000201806020018、D410000201806030030中举报对象为同一养殖场。通过现场查看,该养殖场粪便、废水进入沼气池处理后,排到场外集水池内,然后顺明渠排向50米外树林内、顺树行间的浅沟内集存,树林面积约2亩,其间未发现大水坑。2018年6月2日,在接到D410000201806020018号举报件后,孟州市政府责令谷旦镇按照要求立即进行整改。谷旦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对树林行间浅沟内集存的粪渣进行彻底收集后,动用大型机械对林地附近挖掘排查,检查是否存在暗管偷排情况,并非举报中反映的为了迎接检查,用钩机挖土将粪坑掩埋的情况。经查,该举报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问责情况:无。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来源2018年6月17-19日的《河南日报》,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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