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畜牧综合,农业农村部官网2025年6月9日消息,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农业农村部批准华中农业大学、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猪传染性胃肠炎、猪流行性腹泻、猪丁型冠状病毒感染三联灭活疫苗(WH-1株+AJ1102株+CHN-HN-2014株)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具体详见农业农村部公告第917号。
新兽药的基本情况
【兽药名称】猪传染性胃肠炎、猪流行性腹泻、猪丁型冠状病毒感染三联灭活疫苗(WH-1株+AJ1102株+CHN-HN-2014株)
【注册分类】三类
【新兽药注册证书号】(2025)新兽药证字55号
【监测期】3年
【研制单位】华中农业大学、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成分与含量】主要成分为猪传染性胃肠炎病毒、猪流行性腹泻病毒、猪丁型冠状病毒,其中猪传染性胃肠炎病毒的含量为10 7.0 TCID 50 /2ml、猪流行性腹泻病毒的含量为10 7.0 TCID 50 /2ml、猪丁型冠状病毒的含量为10 7.5 TCID 50 /2ml。
【性状】外观淡粉红色均匀乳剂。
【作用与用途】用于预防猪传染性胃肠炎病毒、猪流行性腹泻病毒、猪丁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猪腹泻。
主动免疫持续期为3个月;仔猪被动免疫持续期为断奶后1周。
【用法与用量】颈部肌肉注射。
推荐免疫程序为:母猪产前5~6周接种2.0ml,14日后以相同剂量进行二免;
新生仔猪于3~5日龄接种1.0ml,14日后以相同剂量进行二免。
【不良反应】一般无可见的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
(1)疫苗贮藏及运输过程中切勿冻结,长时间暴露在高温下会影响疫苗效力,使用前使疫苗平衡至室温并充分摇匀。
(2)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包装,如发现破损、残缺、文字模糊、过期失效等,则禁止使用。
(3)给妊娠母猪接种疫苗时,要适当保定,以免引起机械性流产。
(4)启封后应立即用完。
(5)屠宰前1个月禁用。
(6)用过的疫苗瓶、器具和未用完的疫苗等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贮藏与有效期】2~8°C保存,有效期为24个月。
【企业说明】
科前生物表示,猪传染性胃肠炎病毒、猪流行性腹泻病毒及猪丁型冠状病毒混合感染或继发感染的现象普遍。
公司以从临床病例中分离鉴定的猪传染性胃肠炎病毒 WH-1 株、猪流行性腹泻病毒AJ1102 株以及猪丁型冠状病毒 CHN-HN-2014 株为疫苗毒株,利用生物反应器高密度培养技术获得了高滴度的病毒,研制了猪传染性胃肠炎、猪流行性腹泻、猪丁型冠状病毒感染三联灭活疫苗(WH-1 株+AJ1102 株+CHN-HN-2014株)。
该疫苗安全、有效,对临床上预防这三种病毒的感染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实现一针防多病、减化免疫程序、减轻猪的应激、降低疫苗成本的目的。
来源:大畜牧综合农业农村部和企业公告,仅供参考。
标签:产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