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畜牧综合,农业农村部官网2025年9月16日消息,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农业农村部批准哈药集团生物疫苗有限公司申报的猪圆环病毒2型、副猪嗜血杆菌病二联灭活疫苗(LN株+4型HB株+5型JX02株)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具体详见农业农村部公告第949号。
新兽药的基本情况
【兽药名称】猪圆环病毒2型、副猪嗜血杆菌病二联灭活疫苗(LN株+4型HB株+5型JX02株)
【注册分类】三类
【新兽药注册证书号】(2025)新兽药证字104号
【监测期】3年
【研制单位】哈药集团生物疫苗有限公司
【主要成分与用量】本品含灭活的猪圆环病毒2型(LN株)细胞毒液、副猪嗜血杆菌(4型HB株、5型JX02株)菌液,每毫升疫苗中含灭活前的猪圆环病毒10 5.6 TCID50、副猪嗜血杆菌4型HB株和5型JX02株各2.0×10 9CFU。
【性状】白色或乳白色均匀乳状液。
【作用与用途】用于预防由猪圆环病毒2型感染引起的相关疾病及血清4型和5型副猪嗜血杆菌引起的副猪嗜血杆菌病。
免疫产生期为二免后14日,免疫期为4个月。
【用法与用量】颈部肌肉注射。
每头1.0ml。
仔猪3~5周龄首免,21日后二免。
【不良反应】一般无可见不良反应,在敏感个体上注射后可能会出现过敏反应,可用抗过敏药物(如地塞米松、肾上腺素等)进行治疗。
【注意事项】
1、仅用于接种健康猪。
2、本疫苗贮藏及运输过程中切勿冻结或曝晒,使用前使疫苗恢复至室温并充分摇匀,启封后限8小时内使用完。
3、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包装,发现破损、残缺、文字模糊、过期失效等,则禁止使用。
4、针头、注射器应严格灭菌,每头猪应更换一次针头,注射部位消毒后进行颈部肌肉注射。
5、剩余疫苗、疫苗瓶、注射器具等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6、禁止与其他疫苗混合使用。
【贮藏与有效期】2~8℃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
来源:大畜牧综合农业农村部,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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