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28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申报的重组犬α-干扰素(冻干型)等2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北京生泰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申报的猪支原体肺炎灭活疫苗(SY株)等3种兽药产品变更注册,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 新兽药注册目录
2. 试行规程(略)
3. 质量标准(略)
4. 说明书和内包装标签(略)
农业农村部
2019年11月6日
来源:农业农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