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畜牧综合,农业农村部官网2025年7月16日消息,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农业农村部批准贵州福斯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福斯特生物技术研究院、东北农业大学、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恒丰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市中升挑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禽腺病毒(I群,4型)灭活疫苗(DN株)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具体详见农业农村部公告第930号。
新兽药的基本情况
【兽药名称】禽腺病毒(I群,4型)灭活疫苗(DN株)
【注册分类】三类
【新兽药注册证书号】(2025)新兽药证字74号
【监测期】3年
【研制单位】贵州福斯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福斯特生物技术研究院、东北农业大学、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恒丰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市中升挑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成分与含量】疫苗中含有灭活的禽腺病毒(I群,4型)DN株。灭活前病毒含量为10 7.00 TCID50/0.1ml。
【性状】乳白色均匀乳剂。
【作用与用途】用于预防禽腺病毒(I群,4型)引起的禽腺病毒病。
免疫产生期为21日;
7~21日龄鸡免疫期为4个月,
22日龄及以上鸡免疫期为6个月。
【用法与用量】颈部皮下或肌肉注射。
7~21日龄鸡,每只0.3ml;
22日龄及以上鸡,每只0.5ml。
【不良反应】一般无可见的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
1、仅对健康鸡群进行免疫接种。
2、使用前,应仔细检查疫苗,发现变色、破乳、破漏、混有异物等情况时,均不能使用。
3、使用前,疫苗应恢复至室温,并充分摇匀。
4、接种器具应无菌,注射部位应消毒。
5、疫苗开瓶后,限当日用完。
6、未用完的疫苗、用过的疫苗瓶及注射器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7、疫苗运输及保存切勿冻结,冻结的疫苗严禁使用。
8、屠宰前21日内禁止使用。
【贮藏与有效期】2~8℃保存,有效期为18个月。
【企业说明】
申联生物表示,该产品系公司与贵州福斯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联合研发申报的产品,用于预防禽腺病毒(Ⅰ群,4型)引起的禽腺病毒病。
禽腺病毒病,是目前危害世界养禽业的重要疫病之一,给养禽业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
禽腺病毒Ⅰ群4型是禽腺病毒I群中的重要致病血清型,主要感染肉鸡和蛋鸡,引发心包积液-肝炎综合征等,具有高致病性和快速传播特点。
禽腺病毒(Ⅰ群,4型)灭活疫苗(DN株)采用全病毒培养工艺,能完整保留病毒表面蛋白的天然构象,确保诱导的免疫应答更接近自然状态,为禽类提供更全面的免疫保护。
中升挑战表示,这是公司成功获批的第29项新兽药,也是公司首个动物疫苗类新兽药,这标志着公司正式吹响了进军动物疫苗领域的号角,彰显了公司深耕该领域的坚定决心。
来源:大畜牧综合农业农村部,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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