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畜牧综合,农业农村部官网2025年7月7日消息,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农业农村部批准山东滨州沃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维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申报的鸡毒支原体、鸡传染性鼻炎(A型+B型+C型)二联灭活疫苗(GY株+LY株+DY2株+XZ株)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具体详见农业农村部公告第928号。
新兽药的基本情况
【兽药名称】鸡毒支原体、鸡传染性鼻炎(A型+B型+C型)二联灭活疫苗(GY株+LY株+DY2株+XZ株)
【注册分类】三类
【新兽药注册证书号】(2025)新兽药证字69号
【监测期】3年
【研制单位】山东滨州沃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维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成分与含量】每毫升疫苗中含灭活的鸡毒支原体GY株菌数为1.0×10 9 CCU、
副鸡禽杆菌LY株菌数为5.0×10 8 CFU、
DY2株菌数为1.0×109CFU、
XZ株菌数为5.0×108CFU。
【性状】乳白色均匀乳剂。
【作用与用途】用于预防由鸡毒支原体引起的慢性呼吸道疾病和由血清A型、B型和C型副鸡禽杆菌引起的鸡传染性鼻炎。
免疫产生期为28日,免疫期为4个月。
【用法与用量】颈部皮下或胸部肌肉注射。
4周龄以上的鸡,每只0.5ml。
【不良反应】一般无可见的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
1、仅用于接种健康鸡。体质瘦弱、患有其他疾病者,禁止使用。
2、本品严禁冻结,破乳后切勿使用。
3、疫苗使用前应充分摇匀,并将疫苗温度恢复至室温。
4、疫苗启封后,限当日用完。
5、注射针头等用具,用前应严格消毒。
6、用过的疫苗瓶、器具和未使用完的疫苗等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贮藏与有效期】2~8℃保存,有效期为15个月。
【企业说明】
沃华生物表示,公司始终坚持“做养殖业永恒的保护伞”的企业使命,秉承“免疫减负”的健康养殖理念,山东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留美博士后张飞带领的基因工程研究团队和禽病首席技术专家朱杰博士带领的禽病研究团队,从流行病学调查研究、疫苗研发及疫苗制备工艺研究,历经10年的潜心研究,创新研发出全国首创、行业唯一同时覆盖鸡毒支原体和鸡传染性鼻炎(A型+B型+C型)三种血清型的青年鸡专供支鼻二联灭活疫苗,有效解决了支鼻疫苗免疫副反应和抗原相容性的关键技术难题,丰富和完善了青年鸡的免疫防控体系,真正达到高效免疫、精准保护、减负增效,为家禽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注入强劲能量!
来源:大畜牧综合农业农村部和企业公告,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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