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畜牧综合,农业农村部官网2025年8月26日消息,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哈尔滨维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研制的重组禽流感病毒(H5 亚型)二价灭活疫苗(H5N6 H5-Re15株+H5-Re16 株),已通过农业农村部组织的生产毒种变更备案审查,具体详见农业农村部公告第943号。
新兽药的基本情况
【兽药名称】
重组禽流感病毒(H5亚型)二价灭活疫苗(H5N6 H5-Re15株+H5-Re16株)
【主要成分与含量】疫苗中含灭活的重组禽流感病毒H5N6亚型H5-Re15株和H5-Re16株,灭活前HA 效价均为1:256。
【性状】 乳白色均匀乳剂。
【作用与用途】 用于预防由H5亚型 2.3.4.4h分支和 2.3.4.4b分支禽流感病毒引起的禽流感。
接种后14日产生免疫力,鸡免疫期为6个月;
鸭、鹅首免后3周,加强接种1次,首次接种后21日产生免疫力。
免疫期为4个月。
【用法与用量】胸部肌肉或颈部皮下注射。
2~5周龄鸡,每只0.3ml;
5周龄以上鸡,每只 0.5ml。
2~5周龄鸭和鹅,每只 0.5ml;
5周龄以上鸭和鹅,每只1.0ml。
【不良反应】一般无可见的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
1、禽流感病毒感染禽或健康状况异常的禽切忌使用本品。
2、本品严禁冻结。
3、本品若出现破损、异物或破乳分层等异常现象,切勿使用。
4、使用前应将疫苗恢复至常温,并充分摇匀。
5、接种时应使用灭菌器械,及时更换针头,最好1只禽1个针头。
6、疫苗启封后,限当日用完。
7、屠宰前28日内禁止使用。
8、用过的疫苗瓶、器具和未用完的疫苗等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贮藏与有效期】2~8℃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
来源:大畜牧综合农业农村部,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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